我省紧急叫停上海华联制药厂两批注射用甲氨蝶呤
今天,省卫生厅向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紧急叫停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070405B、070502B批号注射用甲氨蝶呤(5mg)用于鞘内注射。
据了解,日前,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部分白血病患儿使用上述批号的甲氨蝶呤后,陆续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进而行走困难等症状。经组织专家对相关不良事件病例进行调查和分析后,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决定,暂停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上述两批号注射用甲氨蝶呤用于鞘内注射。省卫生厅要求各市卫生局严格检查辖区内医疗机构使用该药物的情况,并按《通知》要求暂停使用,立即封存,等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通知。同时,各级医疗机构对已使用该药进行鞘内注射的患者要进行密切观察,发生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医疗机构,要及时上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全力救治患者,确保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据了解,日前,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部分白血病患儿使用上述批号的甲氨蝶呤后,陆续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进而行走困难等症状。经组织专家对相关不良事件病例进行调查和分析后,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决定,暂停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上述两批号注射用甲氨蝶呤用于鞘内注射。省卫生厅要求各市卫生局严格检查辖区内医疗机构使用该药物的情况,并按《通知》要求暂停使用,立即封存,等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通知。同时,各级医疗机构对已使用该药进行鞘内注射的患者要进行密切观察,发生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医疗机构,要及时上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全力救治患者,确保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