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查处"蛾苓丸"等一批虚假违法药品广告
近期,上海市食药监局广告监管发现,一些药品生产经销企业利用在药店、医院、居民信箱等场所散发印刷品广告形式,对产品的功能主治和使用效果做虚假夸大表述,或在广告中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食药监局已对这些虚假违法的药品广告开展查处。
上海食药监局指出,这些违法的广告大量使用消费者、患者和专家的名义宣传产品功效,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等内容,说明治愈率和有效率,或在广告中含有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这些违法的印刷品广告严重欺骗和误导了广大患者和消费者。
例如“蛾苓丸”药品广告虚假宣称“蛾苓丸是前列腺医治领域诞生奇药;蛾苓丸治疗前列腺病当日见效;脓栓疗法解决前列腺顽疾”;“木竭胶囊”药品广告虚假宣称“独创体内洗骨疗法,不手术、不打
针、治疗关节快速、彻底、不反弹,获全国骨关节康复指导中心唯一推荐”。“邦力康桂龙药膏”药品广告虚假宣称“除百病见证邦力康桂龙药膏奇效;退货,十年老风湿好了;心不衰了,心脏跳动有力了”。“气血固本口服液”在印刷品广告中,涉嫌虚假宣传“气血固本的临床分析震惊世界的实验结果:延长生命40%,多病一药的杰出典范;3-5天便可见效;见效快,治得彻底,就像“打吊针”。“消淋败毒丸”在印刷品广告中,涉嫌虚假宣传“不感染,不复发,消淋败毒丸为泌尿生殖系统接种“疫苗”;国药“消淋败毒丸”杀菌抗病毒,无抗药,耐药,无副作用;24小时显效比打吊针还快;对照症状,足量用药,一次治愈,不留后遗症”。
上海市食药监局将以上违法广告监管情况及时移送同级工商部门后,近日与工商部门一起联合开展了对部分涉嫌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药品经销商店进行集中检查,对现场发现涉嫌虚假违法的药品广告开展查处。针对部分药品在广告宣传过程中存在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疗效承诺和严重夸大疗效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情况,结合其实际违法情形,暂停这些广告所涉及药品在全市的销售。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药品行业管理,加大对违法广告的监管力度,工商部门也将加快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移送的违法广告监督执法整治力度,切实保护患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上海食药监局指出,这些违法的广告大量使用消费者、患者和专家的名义宣传产品功效,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等内容,说明治愈率和有效率,或在广告中含有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这些违法的印刷品广告严重欺骗和误导了广大患者和消费者。
例如“蛾苓丸”药品广告虚假宣称“蛾苓丸是前列腺医治领域诞生奇药;蛾苓丸治疗前列腺病当日见效;脓栓疗法解决前列腺顽疾”;“木竭胶囊”药品广告虚假宣称“独创体内洗骨疗法,不手术、不打
针、治疗关节快速、彻底、不反弹,获全国骨关节康复指导中心唯一推荐”。“邦力康桂龙药膏”药品广告虚假宣称“除百病见证邦力康桂龙药膏奇效;退货,十年老风湿好了;心不衰了,心脏跳动有力了”。“气血固本口服液”在印刷品广告中,涉嫌虚假宣传“气血固本的临床分析震惊世界的实验结果:延长生命40%,多病一药的杰出典范;3-5天便可见效;见效快,治得彻底,就像“打吊针”。“消淋败毒丸”在印刷品广告中,涉嫌虚假宣传“不感染,不复发,消淋败毒丸为泌尿生殖系统接种“疫苗”;国药“消淋败毒丸”杀菌抗病毒,无抗药,耐药,无副作用;24小时显效比打吊针还快;对照症状,足量用药,一次治愈,不留后遗症”。
上海市食药监局将以上违法广告监管情况及时移送同级工商部门后,近日与工商部门一起联合开展了对部分涉嫌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药品经销商店进行集中检查,对现场发现涉嫌虚假违法的药品广告开展查处。针对部分药品在广告宣传过程中存在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疗效承诺和严重夸大疗效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情况,结合其实际违法情形,暂停这些广告所涉及药品在全市的销售。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药品行业管理,加大对违法广告的监管力度,工商部门也将加快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移送的违法广告监督执法整治力度,切实保护患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