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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种违法广告药品被暂停在河北省市场销售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 更新时间:2007-9-15 8:00:52
  针对广州陈李济药厂生产的舒筋健腰丸等7种药品在广告中虚假宣传、夸大疗效的违法情况,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这7种发布典型违法广告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其在河北市场的销售。同时,向社会发布2007年第5号典型违法药品广告消费警示。 这7种产品分别是广州陈李济药厂生产的舒筋健腰丸、内蒙古佳合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蛾贞胶丸、陕西天鹤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三宝胶囊(男天三宝)、山东汉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黄柏液、辽宁省桓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肾炎温阳片和肾炎解热片、四川华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柠檬烯胶囊(立胆清)。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力度,研究建立打击违法广告长效机制,确保群众用药安全。特别是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且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广告,坚决予以打击,对违法发布广告且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停止其产品在辖区内的销售,并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同时将其记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诚信管理系统“黑名单”,通过政府网站和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开。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将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一经发现存在销售进行违法广告宣传药品的行为,从重进行处罚。对违法广告所涉及的药品,将有计划地安排专项抽验,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